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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医疗服务【3】检验结果互认,让就医之路更顺畅!

发布时间:2024-10-09 14:13:25 来源: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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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推出“改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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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

检验结果互认,让就医之路更顺畅

 

为贯彻落实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近日,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省中山医院)阳逻院区检验结果互认系统正式上线,目前“检验结果互认”涵盖三类65项临床检验项目(生化检验项目、血液检验项目、免疫检验项目等)。检验结果互认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重要措施,阳逻院区积极推进检验互认工作,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让就医之路更顺畅!

 

什么是检验结果互认

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和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验结果实现互认。这有助于改善群众就医体验,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提高诊疗效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检验结果互认范围

1.同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属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

2.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属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

3.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对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属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原则上应予以认可。(省第三人民医院阳逻院区已成功通过三级医院评审。)

 

如何辨认互认项目

互认报告模板单右上角有:“武汉HR”或“鄂HR”标志;

互认项目前有“★”标记;

报告单底部有“注:本报告仅对当前所检标本负责。项目名称前标注“★”为互认检验项目。”

 

阳逻院区检验互认项目

临床生化检验类( 40项)

钾、钠、氯、钙、镁、无机磷酸盐、铁、葡萄糖、糖化血红蛋白(HbA1c)、尿素、尿酸、肌酐、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淀粉酶、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γ-谷氨酰转肽酶、α-羟丁酸脱氢酶、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A1、载脂蛋白B、同型半胱氨酸、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癌胚抗原、甲胎蛋白、CA19-9、CA125、CA15-3、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铁蛋白

临床血液检验类(15 项)

白细胞计数、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红细胞压积、平均红细胞体积、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凝血酶原时间测定、凝血酶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纤维蛋白原测定、国际标准化比值、ABO 血型鉴定、Rh(D)血型鉴定

临床免疫学检验类(10项)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表面抗体、乙型肝炎e抗原、乙型肝炎e抗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抗体、甲型肝炎 IgM 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抗梅毒螺旋体非特异性抗体

 

哪些情况不予互认

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出现以下情况,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检验:

1.因病情变化,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6.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7.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撰文 | 刘晶晶

编辑 | 陈嘉凤

审核 | 刘淼 汪文奎 贝兰)